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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6-06-23  作者:唐瑞艺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公正严格行使国家的检察权。内设16个股室,派出检察室3个。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94名,实有在职人员8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1名,实有83人;工勤编制3名,实有3人;协勤编制15名,实有15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5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1862.06万元。

  2016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1862.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058.3万元,基本公用支出227.2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728.52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干警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支出、日常办公办案经费开支、协勤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8.34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进修及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9万元,主要用于:本院退休干警退休费用、退管费用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在职干警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66.68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上级领导机关及相关单位前来接洽工作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1.15%。主要原因是虽然目前案件增多,案情复杂,办案难度大,办案干警需走访多地调查取证,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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