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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9-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责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公正严格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埋头实干,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5个股室,派出检察室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2189.8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2189.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2.45万元,占27.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7.41万元,占72.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218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56万元,占57.47%;项目支出931.3万元,占42.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9.8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7.41万元、上年结转602.4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81.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2万元、教育支出7.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7.4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298.31万元,占81.79%;教育支出7.09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46万元,占12.25%;卫生健康支出30.83万元,占1.94%;住房保障支出56.72万元,占3.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本部门项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检察04(款)行政运行01(项)811.31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干警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支出、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检察04(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48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经费开支、协勤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其他项目支出。

  (三)教育支出205(类)进修及培训08(款)培训支出03(项)7.09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进修及培训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01(项)95.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警慰问费、福利费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9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警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30.8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在职干警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56.72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7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上级领导机关及相关单位前来接洽工作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63%。主要原因是虽然目前无职务犯罪案件,但我院加大力度查办公益诉讼等案件,此类案件案情复杂,办案难度大,办案干警需走访多地调查取证,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7.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55万元,下降10.84%。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截至2018年底,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额730.65万元。共有车辆9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院干警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支出、日常办公办案经费开支、协勤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院查办案件等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进修及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院干警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院在职干警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院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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