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111.0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7.66万元,主要原因是法检两院财物管理改革,截止预算公开时间单位项目预算及部分人员经费仍未批复。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1111.0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1.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111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0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111.0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7.66万元,主要原因是法检两院财物管理改革,截止预算公开时间单位项目预算及部分人员经费仍未批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1.0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1111.0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59.41万元,主要原因是法检两院财物管理改革,截止预算公开时间单位项目预算及部分人员经费仍未批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98.65万元,占8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7万元,占10.91%;卫生健康支出30.52万元,占2.75%;住房保障支出60.64万元,占5.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98.65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干警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支出、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0.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0.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干警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干警独生子女奖励金,计划生育奖励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32万元,主要用于: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0.6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院拟使用项目经费支出检察办案用车运维费,由于四川省法检两院财务统管工作正在开展,项目经费暂未上划,所以无法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列入年初预算内,将在项目登记入库后做预算调整。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1辆。2022年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下属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3.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15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人员较2021年减少3人,公用经费标准较2021年有所降低。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由于部门预算还未全额下达,项目支出中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情况一:项目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按此说明:
2022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由于2022年单位项目预算还未下达现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院干警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支出、日常办公办案经费开支、协勤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院查办案件等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进修及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院干警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院在职干警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院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