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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3-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公正严格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为维护江油的经济发展、政治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二)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江油“全力以赴挺进全国百强、再创县域辉煌”奋斗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为绵阳市市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详细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788.37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77.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法检两院财物管理改革,截止2022预算公开时间单位项目预算及部分人员经费仍未批复2023年经费全部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1,788.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8.3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1,78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37万元,占90.16%;项目支出176.00万元,占9.8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8.37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77.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法检两院财物管理改革,截止2022预算公开时间单位项目预算及部分人员经费仍未批复2023年经费全部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8.3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6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2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8.3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77.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法检两院财物管理改革,截止2022预算公开时间单位项目预算及部分人员经费仍未批复2023年经费全部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61.80万元,占81.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5万元,占10.76%;卫生健康支出37.85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96.26万元,占5.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5.80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干警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支出、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检察院业务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4.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干警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干警独生子女奖励金,计划生育奖励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65万元,主要用于: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6.2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由于四川省法检两院财务统管工作正在开展,项目经费暂未上划,所以无法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列入年初预算内,在项目登记入库后做预算调整。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8.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4.75万元,增长78.61%。主要原因是法检两院统管以来,公用经费的保障标准水平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非财政拨款车辆购置经费。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76万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涉及预算17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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