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详细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仅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含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6年收支总预算1,790.19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761.29万元增加28.9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及检察业务量增长带来的经费需求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收入预算1,790.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比100%,无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其他收入。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29万元增加28.9万元,增长1.61%,与收支总预算增长原因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支出预算1,79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19万元,占总支出的93.02%,较2025年基本支出1,636.29万元增加28.9万元,增长1.77%,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25.00万元,占总支出的6.98%,与2025年项目支出125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开展、信息化运维等专项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0.1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及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61.29万元增加28.9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政策调整及业务需求合理增长。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0.19万元;本年支出:公共安全支出1,463.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58万元,各项支出均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0.19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1,761.29万元增加28.9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调资政策,同时随着检察业务量持续增长,相应增加了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公共安全支出1,46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1.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83万元,占比10.77%;卫生健康支出37.82万元,占比2.11%;住房保障支出95.58万元,占比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1,338.96万元,较2025年1,321.98万元增加16.98万元,增长1.28%,主要用于保障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日常行政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基本支出,支撑单位日常履职。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125.0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为项目支出,其中检察业务费90万元、信息化运维费35万元,分别用于检察业务开展的各项专项开支、办案网络及信息化设备的运维保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127.45万元,较2025年123.63万元增加3.82万元,增长3.0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干警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63.72万元,较2025年61.81万元增加1.9万元,增长3.0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干警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1.6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预算数0.05万元,与2025年持平,用于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37.77万元,较2025年36.08万元增加1.69万元,增长4.68%,主要用于为干警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95.58万元,较2025年92.72万元增加2.86万元,增长3.0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干警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5.19万元,分为人员经费1,371.09万元和公用经费294.10万元两部分,较2025年基本支出1,636.29万元增加28.90万元,增长1.77%:
人员经费:1,29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4.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公务活动、设备运行等公用开支。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69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两项,均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69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坚持“能省则省”原则,合理控制接待开支。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检察业务活动所需的接待开支,包括接待用餐、会务接待等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25万元,与2025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未发生变化,运行维护需求稳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若干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现有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保养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办案、公务出行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数据,与2025年情况一致。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数据,与2025年情况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4.1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7.48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应减少,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为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运转保障。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与2025年情况一致,后续将根据检察业务实际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9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无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定向保障用车。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大型设备购置经费。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个,涉及预算江油市人民检察院12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个,涉及预算江油市人民检察院12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是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用于保障检察履职各项工作开展。
二、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三、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26年项目支出为检察业务费、信息化运维费,用于检察专项业务和信息化保障。
四、“三公”经费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事务(款)
指用于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各项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是检察工作的核心支出科目。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的支出,保障干部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国家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改革相关支出。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