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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绵阳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绵阳市委和江油市委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聚焦发展主题,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创建全国百强县目标,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为江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入三一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对涉案企业人员不起诉2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人;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率先在绵阳检察系统制定出台《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的意见(试行)》,对2个涉案企业探索试行合规审查,向企业制发合规检察建议,组织公开听证,要求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对整改合规的涉案企业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通过办案,真正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社会风险防范。竭力护航金融安全,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批准逮捕45 人,提起公诉68人。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27人,提起公诉83人。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选派1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任河口镇重兴村第一书记,领着、帮着当地村干部共同念好产业经。在重兴村引进建成65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年增收额达3万余元,为乡村发展增添阳光动能,光伏发电产业被《四川新闻》专题报道。持续抓好结对帮扶工作,45名干警结对帮扶45户村民,干警个人筹资4万余元以购助扶,帮助农户促销增收。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015人,提起公诉33人,批准逮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1人,提起公诉1人,提起公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5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20余吨。

全力投入防疫抗疫。严格落实市委防疫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组织干警深入乡镇、联系社区、核酸检测点等一线防疫抗疫,开展志愿服务400余人次。全力配合党委政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建党员突击队向疫而行,“10.3”情发生后,派出22名年轻干警深入三合镇守楼护院、卡口值守、搬运物资、清运垃圾等长达十余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疫情期间,充分利用检察三远一网智慧检务系统助力公安侦查、法院开庭、律师会见,开展远程提讯共计400余次。

二、聚焦宗旨意识,以司法为民为初心,提升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恪守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自觉在监督办案中践行初心使命,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保障高品质生活。

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218依法建议人民法院对相关被告人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销售地沟油14家火锅店作出相应行政处罚,通过刑事打击+检察建议做好食品安全后半篇文章

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起诉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案件180208人,重拳出击开展断卡行动,办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2783人;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以养老名义实施的犯罪案件513人,坚持依法办案、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办理的申家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王某等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186名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636万元,系专项行动中绵阳市首例全额追回经济损失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办理人社局郭某某诈骗案时,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社保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其开展整治工作。

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聚焦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交通等部门开展窨井盖联合整治行动,健全窨井盖管护工作机制。对学校周边、老旧住宅小区、人车流密集城区主干道等重点场所周边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有效消除窨井盖损坏、塌陷、松动等安全隐患20余处,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539811人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对自愿认罪、主动退赔的犯罪嫌疑人予以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30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10人。创新恢复性司法模式,在涉生态案件中,引导认罪认罚、依法从宽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履行林木补植、森林养护等社会公益服务,共补种树木5391株,补植复绿面积达86.09亩,杜绝一放了之,实现依法惩治犯罪、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生态保护一案三赢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挥刑罚的惩治、震慑作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14人,提起公诉1318人。秉持特殊、优先但不过度保护原则,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依法能动履职,推进家庭保护与司法保护相融合,开展亲职教育38件,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与爱心企业四川兰兰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建立江油市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1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劳动、培训等帮教,为其无痕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强力推进法治校园建设,选派18名检察人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0余场次,受教师生20000余人次。率先在绵阳市检察系统编印法治教育读本《法在我身边》,发放给全市35000余名中学生,该做法被最高检和检察日报刊载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持续擦亮熊猫未士·江小侠未检品牌,1名干警荣获四川省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三、聚焦大局稳定,以社会和谐为目标,推动法治江油高水平建设 

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惩治预防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主动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44人。依法妥善办理信访案件,做到凡访必接,耐心释法说理,宣讲政策法规,及时解决信访人的法律困惑和合理诉求。全力做好市委和绵阳市院下达的包案任务,以请进来的方式主动对接当事人,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化矛盾、解心结。以走出去的方式下沉一线,开展包案指导、督导、协调,与所涉单位和乡镇共同做好稳控工作,用实际行动展现检察担当,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扎实推进平安江油建设。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211123人,受理审查逮捕139233人,批准逮捕11317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96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2890人,依法提起公诉482768人,不起诉119179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759人,提起公诉4986人。积极参与四川省检察机关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专项监督试点工作,起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133137人,有力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办案,对辖区内易发、高发案件及区域进行现状分析,提出13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力平安江油建设。

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重大部署,加强监检衔接和配合制约,大力惩治腐败犯罪,稳妥办好职务犯罪敏感案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7件,受理审查起诉57人,提起公诉33人,通过办案制发检察建议3份。针对金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涉粮企业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堵漏建制;组织市农投、市属粮油等相关单位观摩庭审,以案示警助力重点领域腐败预防和治理。

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1220人,提起公诉1628人。强化诉前主导,加大对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提前介入侦查5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不断提升毒品案件质量。提起公诉的毒品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深挖彻查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人,追捕1人。开展禁毒宣传进乡镇、社区、企业、学校20余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4万余份。

  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听证等方式化解矛盾,推动溯源治理。畅通诉求渠道,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58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115人,发放救助金10.5万元。开展毒品寄递、汽修运输等专项监督,针对汽修厂未建立维修档案、未签发维修检验合格证等问题,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对170余家汽修厂进行了规范,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

四、聚焦监督主业,以能动履职为路径,推进法律监督高层级跃升

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持续发力,统筹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努力提升监督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强化。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实现监督全流程、全覆盖、全留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调查9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监督撤案2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2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犯3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0人。向法院提出抗诉获得改判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56件,向监管场所、监外执行及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共计45份,均被采纳。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0件,监督强制医疗执行案件11人。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优化。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大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监督实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案件42件。持续维护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6件。积极参与全省根治欠薪飓风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跨省办案帮助江油赴新疆的农民工追讨被拖欠8年的工资10万余元。办理周某申请生效民事裁判检察监督一案时,通过公开听证+引导和解+跟进履行模式将案涉四方当事人、历经三次审判的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实化。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件。扎实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加大社会保障民生领域案件办理,与市人社局会签《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衔接机制》。办理涉民生民利案件28件,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努力搭建协商平台,邀请多方参与听证法结”“心结一起解,成功化解王某某等9人诉江油市公安局及青莲派出所征地拆迁行政登记纠纷案。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加细化。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力线路通道清理专项监督工作,确保电力安全。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办理涉农居环境案件7件,及时高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违法人员增殖放流鱼苗10余万尾,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生态环境。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

五、聚焦队伍建设,以锻造铁军为使命,推动检察人才高素质提升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新时代坐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全面强化政治建设。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专题研讨12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扎实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党委和绵阳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10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政治忠诚。

大力加强能力建设。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600余人次,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共评查案件200余件,1件案件入选绵阳市政法系统五年二十佳,并入围四川省政法系统五年百佳案件评选,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涉森林资源典型案例。配齐配强检察队伍,择优遴选1名员额检察官,招录3名专业人员,选聘3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展作风整治和理念大转变、质效大提升专项活动,继续巩固两项教育成果,以教育整顿成效培根铸魂。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廉政学习、谈心谈话、警示教育20余次,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严格管理队伍,发布检务督察通报2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填报检察重大事项55人,不断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工作,共走访人大代表6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28次,检察开放日1次,视察调研检察工作2次。着力构建开放便民的阳光检务,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720条,法律文书71份,重要案件信息37条,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

各位代表,2022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 20余项工作经验被上级机关转发,单位和个人荣获县处级以上表彰73个。通过检察办案为单位和个人追赃挽损金额达2818.917万元,随案向人民法院移送涉案款525万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一是能动履职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还不够精准。二是法律监督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才缺乏,办案力量依然不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江油全力以赴挺进全国百强、再创县域辉煌奋斗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准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提升政治建设标准标杆,持续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以更高标准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更加自觉主动地与市委重大部署同拍合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用法治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江油建设。

三是以更高质效做强法律监督。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深化精准监督,提高监督质效,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全面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以更高要求锻造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持续抓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成果转化。深入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化正风肃纪,突出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从严治长、从严治检,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五是以更高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强化内部监督,积极开展检察宣传活动,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筑梦新时代,扬帆新征程。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绵阳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执行本次大会决定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油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附:

相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指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控告申诉等十大业务。

2.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针对涉嫌犯罪且罪行轻微的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为涉案企业提供纠错机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检察机关精准督促、帮助企业深入分析生产经营漏洞,找准合规风险点,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通过司法手段让带病企业实现制度健全、肌体康复。

3.“三远一网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等办案平台简称三远一网

4.“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旨在解决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

5.“三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中所暴露出的违法行为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向有关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旨在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6.“四号检察建议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窨井盖治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的检察建议。

7.“熊猫未士·江小侠是绵阳市检察系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品牌熊猫未士的下属子品牌,江代表江油,代表未成年人,代表保护者。江小侠未检品牌包含专业办案团、法治宣讲团、志愿服务团、校园法治社团、青少年先锋团及村社工作站五团一站,全方位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8.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又称为暂缓起诉制度。是刑诉诉讼法中规定的部分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符合起诉条件,但为教育、感化、挽救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期届满后,考察帮教合格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9.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通过综合研判将涉罪未成年人转介到有帮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业学校、工读学校、救助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社会观护组织,为涉罪未成年人在一定时期提供食宿及文化知识学习、法治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教育考察、帮教矫正措施,预防其再次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1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通过各种司法手段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

12.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指出要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该办公室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统一认识、消除分歧,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

13.质量建设年:最高检于2022年在全国开展的专项活动,旨在融政治、业务、队伍建设为一体,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工作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

14.两项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15.“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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