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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313日

江油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菊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江油市委、绵阳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1],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江油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185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773件,民事检察案件85件,行政检察案件105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50件,控告申诉等其他类检察案件192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筑牢忠诚上擦亮检察底色

始终牢记对党忠诚第一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绵阳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6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稳慎办理涉舆情案件,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

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利用党组学习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内容,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三力”。领导干部带头讲专题党课5次、参加党支部学习会20余次,与党员干警同学习、同交流,深入基层调研5次,形成调研报告1篇,使“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促干、以学正风”见实见效。

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让检察履职有灵魂有方向有目标。延伸服务职能,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到司法办案一线,创建党员示范岗4个、党员责任区2个,深入开展党员“双报到”400余人次、社区结对共建10余次,将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转化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二、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运用法治方式保障安全和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平安江油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组织、利用邪教、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件审查逮捕5件21人、审查起诉3件16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受理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审查逮捕19件24人、审查起诉15件21人。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能,受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6件10人。常态化扫黑除恶,加大普法宣传,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全面落实成都大运会信访维稳和包案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审查逮捕4件12人、审查起诉41件58人。加强检律协作,与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签订《共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作工作措施》,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检察长带队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4次,问需于企、排忧解难。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2],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设立驻高新区检察服务站,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江油市争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目标,认真履行联系乡镇和定点帮扶工作。继续选派优秀干警任河口镇重兴村第一书记,为百姓办实事、谋福利。搭建光伏发电站1个,年发电量5000余度。引进企业投资280余万元建成李子产业300亩。修建塘堰、水库20口,真正解决了当地老百姓用电难、用水难问题,为老百姓增收20余万元。

三、践行人民至上,在执法办案中传递检察温度

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更优检察服务增进人民福祉。

一是以更强担当保民安、护民利。聚焦群众“钱袋子”安全,受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审查逮捕15件26人审查起诉48件135人。办理的涂某通、万某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评为典型案例,并入选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和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工作经验在绵阳市相关会议上推广开展反诈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识诈反诈能力。聚焦群众“舌尖上”安全,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受理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审查起诉33件43人提起公诉24件29人全部建议适用“禁止令”,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守护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药箱子”

二是以更实举措解民忧、纾民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各类来信来访96件。深化检察长接待和领导包案制度,包案率达到100%。运用“人民调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提升轻刑案件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15人,发放救助金86000元。办理的黄某甲、黄某乙司法救助案,将司法救助对象从刑事案件被害人拓展到强制医疗案件被害人,系绵阳市第一起对非讼案件实施司法救助,被评为绵阳检察机关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以更高标准佑未来、护成长。持续擦亮“熊猫未士·江小侠”未检品牌[3]。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人。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率先建立“司法社工辅助未检办案”新模式,开展活动20余场次。在江油市餐饮服务行业商会成立第二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4],建立绵阳市首个观护帮教企业库,入驻企业12家,已观护帮教2名涉罪未成年人。聚焦宾馆、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成果被《检察日报》报道。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场,用好用活《法在我身边》[5]教育读本。监督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全覆盖9000余人次,协同教体、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部门做优做实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后半篇文章”。

四是以更大力度护生态、美环境。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审查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39件6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深化“河湖长、田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巡田、巡林工作,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强化“刑事+公益诉讼”结合,首次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中适用“以劳代偿”的替代性修复方式。突出溯源治理,督促修复林地61.07亩,增殖放流鱼苗6.1万尾。开展世界环境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暨新闻通气会,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现场答疑100余人次。

四、坚守初心使命,在法律监督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转变监督理念、提升监督水平,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一是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5件2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08件943人。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5件26人,监督撤案32件35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犯39人,纠正漏罪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4件。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常态化监督机制,列席法院审委会6次,共促司法工作良性发展。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56件,向监管场所、监外执行管理机构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35份,均被采纳。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5件,监督强制医疗执行案件2件2人。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办理律师阅卷155次。出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工作规定》,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工作经验被载入四川省检察院检察工作交流专刊。

二是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着力提升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质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案件65件。畅通救济渠道,开展民事支持起诉20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综合运用“和解五法”[6],妥善化解民事环节矛盾纠纷,成功促使长达20余年的王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监督案件案结事了人和,该案获评四川省检察院2023年“30件民事检察优秀案件”,系绵阳市唯一入选案件。

三是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5件。积极探索行政合规工作,办理行政合规审查案件1件。扎实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58件。积极与民政、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协作机制4个,共同推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协助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等人诉某机关行政登记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评为优秀案例。以“如我在诉”情怀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22件。成功办理魏某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打通司法程序无法解决某些婚姻登记问题的“堵点”,消除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痛点”。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份。探索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挖掘出13家企业违规抽取地下水案件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行动,加大对散装白酒食品安全领域监督力度,给散装食品贴上“明白签”“放心签”。利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形成“网格化+公益诉讼”“检察官+志愿者”公益共治模式,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五、打造过硬队伍,在强基固本中夯实检察根基

始终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加强自身锤炼,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一是着力建强人才队伍。选拔6名同志进入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为检察机关更好履职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出16名优秀青年干警担任中层干部,优化人才梯次。择优遴选2名员额检察官,充实办案力量。深化检校合作,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签订“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全方位培养专、精、尖检察人才。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紧紧围绕“五强”基层院[8]建设目标,因地制宜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检务保障,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成非煤矿山检察公益诉讼综合监督模型,为数字检察赋能。坚持“造形”与“铸魂”并重,全面启动对办公大楼外墙维修、未检工作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检察文化的升级改造,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三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发挥一把手“头雁”作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9]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9件,发布检务督察通报5期,评查案件73件,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强化外部监督,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工作,走访、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6人次。强化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检察”,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915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1100条,邀请44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开展监督27次,对39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获评县处级以上荣誉64个,涌现出了“四川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履职突出个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江油市十大杰出青年”“江油市五一劳动奖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先进单位”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在江油市2023年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中位居全市34个市级部门和28个公共服务单位第一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新的赶考路上,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油实践的精准度、实效性仍有差距;二是与人民群众更高期待和法治需求相比,法律监督质效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仍需精耕细作,在实战练兵、理论研究、争先创优等方面还需久久为功。问题就是责任,我们将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2024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着眼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一艰巨任务,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立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这个队伍建设总要求,以“五强”基层院建设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把中央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抓好落实、见到实效,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彰显更大担当、贡献更多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推进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以政治坚定引领方向正确、履职有力。开展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再更新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更好统筹“三个效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个规定”等要求,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积极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江油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提升服务精准性、实效性。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府检联动”,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聚焦民生民利,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以检察履职增进人民福祉。

三是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争创“五强”基层院为抓手,以落实基层院建设考核为导向,以数字检察为动力,深入践行“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新理念推进检察改革。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以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优化完善检察工作体系,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强检,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着力在改革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改革,用改革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改革的举措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检察人才建设环境。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打造培育优质办案团队和检察特色品牌,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用训练、战练提振精气神,用制度、机制激发战斗力,使干警眼中有光、心中有诗、脚下有力、灵魂有火,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春潮涌动催人进,春鼓催征再出发。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决扛起检察担当,以实干谱新篇,以突破赢未来,为江油再创县域辉煌、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强化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的创新举措。该机制旨在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聚焦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方面,以府检联席会议、府检联动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保障,构建高效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依法行政和能动司法相互促进、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

[2]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熊猫未士·江小侠”未检品牌:“江小侠”作为绵阳“熊猫未士”团队中的一员,它是“未士”中的“侠士”,“江”代表江油,“小”代表未成年人,“侠”代表保护者。“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团队赓续惩恶扬善的精神,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江油这片热土上辛勤耕耘,誓做未成年人的坚强守护者,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一位孩子的心田。

[4]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通过综合研判,将涉罪未成年人转介到有帮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业学校、工读学校、救助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社会观护组织,为涉罪未成年人在一定时期提供食宿及文化知识学习、法治教育、就业培训等教育考察、帮教矫正措施,预防其再次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5]《法在我身边》:是指绵阳市首本由检察机关编印的中学生法治教育读本,由江油市检察院16名法治副校长历经半年时间精心编撰而成,全书结合中学生年龄特点,采用“案例+检察官说法”形式,涵盖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预防电信诈骗、防毒拒毒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6]“和解五法”:是指在民事检察和解中实行“背靠背”“并案化解”“利益平衡”“情义融化”“借力化解”工作法,努力解“法结”与“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其中,“背靠背”法,让对立情绪冷下来,对于涉案双方矛盾较深、积怨较重的案件,以分别单独与当事人沟通为重点,避免相互受到对方言语刺激,引发矛盾激化升级。“并案化解”法,找准矛盾症结,将有利益牵连的关联案一并研判和处理,抓住矛盾症结,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利益平衡”法,捕捉和解“小切口”,敏于从当事人磋商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和合理预期,助推和解工作事半功倍。“情义融化”法,重唤感情化纠纷,对当事人之间有特殊情义关系的案件,通过唤起固有的感情,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借力化解”法,凝聚和解工作合力,在讲清事实真相、明晰法律责任的基础上,邀请第三方参与释法说理,让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开展更加顺畅、更有成效。

[7]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通过各种司法手段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妥善、彻底解决。实践中,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实质化解,矛盾累积,当事人不断信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关于行政诉讼的目的中特别强调了“解决行政争议”,2019年至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2021年以来常态化开展。

[8]“五强”基层院:是指政治引领强、司法办案强、服务大局强、班子队伍强、检务保障强基层检察院

[9]“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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