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文件
江检党组〔2017〕3号
中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周海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局、处、室、科、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并报市委政法委同意,任命:
周海燕同志为未检科科长;
杜红阳同志为侦监科副科长兼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局副局长;
杨爱萍同志为民行科副科长;
李晓玲同志为控申科副科长;
余光蓉同志为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唐瑞艺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周海燕同志侦监科副科长兼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局副局长职务;
杜红阳同志未检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