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江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李代银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弋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朱磊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帛杉、张新、杨璐多、张祺、王小兵、龙飞、唐世海、何天斌、王平、李坤、刘虹霞、薄茜、王建君、罗娟、肖庆华、鲁洪、胡洪玉、凌晓菲、范金凤、田永红、郎仕光、谭金龙、杨洪斌、苟金艳、张敏、伍通、王友川、侯菊、吴娟、梁智惠、李雄、缪丽萍、金凤、王远志、汪治勇、吴鸣、周仕伟、陆英、廖军、张殿来、吴永德四十一人为江油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公告
江油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