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办案办公需要,现要面前社会开展食堂采购比选工作,请有资质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12时前携带印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前往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3990109975,地址: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72号。
特此公告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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